驻马店市商务局
关于发放驻马店市电子消费券(第一期)的公告
(资料图片)
进一步扩大我市消费规模,活跃消费市场,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,促消费、惠民生、提振经济。经市委、市政府研究同意,在市中心城区通过“建行生活”APP开展电子消费券发放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领券时间:
2023年7月6日10:00开始,领完为止。
二、使用期限:
商超、餐饮住宿、加油站、家电:2023年7月6日至2023年7月12日;
汽车:2023年7月6日至2023年7月20日。
三、活动对象:
所有在驻的“建行生活”APP用户(包括外地在驻人员)。
四、活动内容:
(一)商超类消费券
总额100万元,面值分为20元、40元。20元消费券发放2万张,40元消费券发放1.5万张,总计发放3.5万张。消费满100元可使用20元消费券、消费满200元可使用40元消费券。
(二)餐饮住宿类消费券
总额60万元,面值分为40元、60元、100元。40元消费券发放0.65万张,60元消费券发放0.4万张,100元消费券发放0.1万张,总计发放1.15万张。消费满200元可使用40元消费券、消费满300元可使用60元消费券、消费满500元可使用100元消费券。
(三)加油站类消费券
总额50万元,面值分为40元、60元。40元消费券发放5000张,60元消费券发放5000张,总计发放1万张。消费满200元可使用40元消费券、消费满300元可使用60元消费券。
(四)家电类消费券
总额50万元,面值分为200元、300元。200元消费券发放1000张,300元消费券发放1000张,总计发放2000张。消费满2000元可使用200元消费券、满3000元可使用300元消费券。
(五)汽车类消费券
总额300万元。其中500元券100张,1000元券200张,3000元券150张,5000元券300张,8000元券100张,总计发放850张。消费者在2023年7月6日至2023年7月20日期间购买7座(含)以下乘用车,可申领使用汽车消费券。购买汽车单台价格1(含)-5万元可使用500元消费券、单台价格5(含)-10万元可使用1000元消费券、单台价格10(含)-15万元可使用3000元消费券、单台价格15(含)-20万元的可使用5000元消费券、单台价格20万(含)以上的可使用8000元消费券(申领补贴时间截止到2023年7月20日)。
下列情形不在补贴范围:
(1)党政机关、企、事业单位购买的新车;
(2)在活动公告发布前已经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,在活动公告发布后更换或重新开具发票的;
(3)相关材料信息不一致或有矛盾的。
(六)平台其他优惠活动
“建行生活”新人大礼包优惠券,“建行生活”平台新注册用户均可领取,包含:满50元减20元餐饮优惠券,满50元减20元电影优惠券,满16元减15元外卖优惠券,打车5折优惠券最高封顶12.5元。
鼓励参与活动的商家给予消费者适当的让利,政企联动,共同为我市经济平稳运行贡献力量。
用户在活动期间每类消费券可领取1张。票券到账后,用户在指定商超、餐饮住宿、加油、家电、汽车销售等场所通过“建行生活”APP付款码使用银联卡支付,可享受对应力度优惠。领券和核销消费券时,用户需将“建行生活”APP更新至最新版本,打开手机定位功能,并允许“建行生活”APP获取位置信息,仅限定位在河南省驻马店市的用户领取、核销。汽车消费券领券用户需与购车用户为同一用户。
五、优惠券细则:
(一)领取及查询:
1.用户提前扫下面二维码下载“建行生活”APP,实名注册并绑定内地发行的银联实体卡。登录软件后进入“驻马店市政府消费券”专门页面领取消费券,商家名单在页面下方公示。
2.领取消费券成功后,请在“建行生活”APP-我的票券中查询券状态。
(二)使用方式:
1.商超、餐饮住宿、加油、家电类用户到店消费结账时,请先告知收银员使用“建行生活”APP消费券,用“建行生活”APP扫商家的收款码或出示“建行生活”APP生成的“付款码”完成支付。(支付金额显示是成交金额,用户实际支付的是减免消费券以后的金额)。
2.汽车类用户在指定时间登录“建行生活”APP领取驻马店汽车消费券,建行对用户信息核准后到指定商家购买新乘用车。用户在取得购车发票并完成车辆上牌后,商家收集整理用户手机号、身份证(正反两面)、购车发票(购车发票的开票日期和行车证发证日期需在活动时间之内)、刷卡小票(或银行现金缴款单回执)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(税务机关必须为驻马店市市辖区,新能源的无需)、行车证(车辆照片及信息面)等资料复印件,待市商务局和建行双方核对后,由建行为商家进行资金拨付。(咨询电话:13703968865 15836648999 18003965688)。
六、活动规则:
1.符合同一设备、同一注册手机号、同一银行卡预留手机号、同一银行卡实体卡号、同一身份证号或者同一APP账号等任一条件的,均视为同一用户。用户需使用本人所有的电子设备、APP账号、银行卡等参加。非本人参加无法享受活动优惠。
2.享受优惠的交易如发生退款、撤销等反向交易,退款金额扣除享受的优惠金额后退回至用户原付款卡。如退款、撤销反向交易发生时,该次消费券仍在有效期内,系统退还已使用的消费券,用户可在我的票券查看,并在有效期内再次使用;如退款、撤销反向交易发生时,消费券已过有效期,该单交易已使用的优惠券不做退还。
3.对有变相加价、不兑现优惠承诺、消极处理消费投诉等行为的商家,将取消活动参与资格;涉嫌违法的,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。
严禁单位和个人通过虚假交易实施消费券套现和通过社交软件、网络平台等信息渠道,发布、传播套现消费券等违法行为。对有以上行为的单位和个人,将取消活动参与资格,列入失信名单,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;涉嫌犯罪的,将被移交公安部门处理。
4.若活动期内可与商家提供的打折、减免券叠加使用,虚拟卡、储值卡等虚拟产品不参与本次活动。
5.本次活动涉及的所有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。在法律许可范围内,如因特殊原因影响,将调整、暂停或终止本活动,并经公告后生效。用户参与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本活动细则。
2023年7月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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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驻马店市商务局
编辑:史秋宇 审核:刘晗煜 终审:杨姗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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